人氣 186

50處增設「獎勵停車位」全民買單? 新北市府:子虛烏有、惡意栽贓

#交通 #政策 #地方 #獎勵停車位 #圖利建商 #停車場登記證 #獎停空間告示牌
好房網News記者黃暐迪/新北報導
 
有關民代所指建築物增設停車獎勵車位,市府擺爛全民買單一事,新北市政府澄清,全屬子虛烏有惡意栽贓,新北50處皆依規定申請營業停車場。增設獎停車位相關規定均出自內政部營建署,後因監察院糾正內政部再予修法,地方政府均依法執行,民代勿再指鹿為馬。
 
工務局說明,內政部營建署於民國77年明訂「建築物增設停車空間之鼓勵規定」,且內政部曾於84年函釋,所有權人不應排除於公眾之外。惟監察院於99年6月8日予以糾正,指該增設獎勵停車位「未落實開放供不特定公眾使用,悖離增設停車空間之目的」,因此內政部再於100年6月30日修法,規定應依停車場法或相關法令規定開放供公眾使用。
 
新北市政府依規定要求獎勵停車位必須依停車場法,設置「停車管理規範告示牌」,全市列管50處增設獎勵停車場,均符合規定。圖/新北市政府提供
新北市政府依規定要求獎勵停車位必須依停車場法,設置「停車管理規範告示牌」,全市列管50處增設獎勵停車場,均符合規定。圖/新北市政府提供
 
監察院鑑於部分縣市政府未落實獎勵停車位供公眾使用,於 111年明確指出增設獎勵停車位必須依停車場法營業使用,新北市所列管50處增設獎勵停車場,工務局每年都派員稽查,針對「停車場登記證」、「獎停空間告示牌」、「停車管理規範告示牌」等三項嚴格稽查,至今每案複查結果均符合規定並有紀錄可循。顯與監察院糾正函所提桃園市政府未據以執行「營業使用」是不同的,籲民代勿張冠李戴。
 
工務局強調,至於民代所指未設電子告示看板一事,係因法令並未要求設置,另對於申請營業停車場收費標準及使用對象均依停車場法審核,新北市均依中央法令規定執行,從未怠惰擺爛、更無圖利建商情形。
Willy 的新聞

熱銷建案&網友看屋心得



好房網不只有新聞,還能找優質宅

好房網News粉絲團

成為好房網Line好友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頭版 總覽 圖輯 名家 專題 土壤液化 好房網TV 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