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維真/台南報導
遠雄於4年前標下永康區飛雁新村都更案,因考量有歷史建築傳原通訊所、護樹運動及大湖文化遺址,都委會要求限縮開發範圍。台南市政府指出,遠雄幾次提案都以整體開發為主,修改後略為粗糙遭退件,目前雙方已進入合約爭議調解階段,希望遠雄繼續提案,若調解不成,市府將提訴訟。
位在台南市永康區飛雁新村留有日據時期傳原通訊所。圖/台南市都發局提供
昨天議員李坤煌在議會質詢時呼籲,文資審議委員會日前建議保留飛雁新村,且遠雄建設原在此的保全也撤退,市府應趕緊將該地改為公園用地,保存遺址。
市府秘書長吳欣修表示,飛雁新村約有3.5公頃,於民國99年通過都更案,希望透過都更方式將日本統治時期傳原通訊所作為公益性設施保留,102年由遠雄得標。後來護樹團體發起護樹搶救運動,經公民參與城鄉論壇,達成樹木可適度移植、降低開發密度的共識。
吳欣修說,會議3個月後又發現大湖文化遺址,有部分遺址較密集,但將近一半是擾動區、分布零散,估剩下6分之1的面積可做開發,因此當時文資審查會建議全區保留,而非決議;都委會隨後要求遠雄調整為部分開發,結果遠雄前2次都提全區開發,修改後又略顯粗糙,都委會不敢決議。
吳欣修表示,由於飛雁新村都計還在走程序,但遠雄未有進一步動作,加上該合約高達20億元,市府與遠雄對此都相當慎重,目前已進入合約爭議調解階段,若調解不成將提行政訴訟。他強調,合約尚未解決前,都更無法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