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侯俐安╱即時報導
深澳燃煤電廠日前闖過環評,但外界爭議未歇,環評通過的公文也還沒簽核下來,如今再傳未來卸煤碼頭恐影響當地漁船進出,台電要求深澳漁港須為電廠退讓進出路線,並擬在外海另蓋離岸堤供漁民使用,但堤防位處「瑞芳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依法不能開發,台電卻要新北市為此挪開保育區。
台電至今未解決保育區新設堤防的爭議,日前卻先違法闖關環評。有不具名的環委說,環評大會中多次提及此事,但台電回答不清楚、不完整,他指出,本案保育區堤防未解決,就不能違法提出環評申請,此案程序錯亂,「根本不應進入環評審查」。
圖為深澳電廠舊址除役拆除前狀況
為保護水產棲地及物種,漁業法規定主管機關得指定設置「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新北市政府在2014年公告畫設的「瑞芳保育區」,就在深澳灣內,台電今年提出的深澳燃煤電廠環差案,卻變更在保育區內多了兩道防波堤。
根據內政部區域計畫法,瑞芳保育區屬於「第一級環境敏感區」,海岸管理法更將重要水產保育區畫為「一級海岸保護區」,都不得開發。環保署「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則明確規定,開發行為基地不得位於相關法律所禁止開發利用的地區。
環評委員鄭明修說,按照程序,台電應先協調新北市政府調整保育區,走完程序再送進環評會議審查,如今卻是保育區爭議未釐清,就先闖關環評,「先射箭再畫靶」,形同逼新北調整保育區,陷環委於不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