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公告,202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的第三批退稅款,將於1月20日、農曆年前直接匯入納稅人指定的存款帳戶,這波共退10.08億元,將有8萬5,837人收到退稅款,而未選擇轉帳退稅方式者,國稅局將改以掛號寄發退稅憑單。
綜合所得稅退稅分三批進行,首批退稅7月31日,針對網路(含手機)申報、稅額試算線上登錄或電話語音回復、或是5月1日0前稅額試算紙本回復至戶籍地國稅局的民眾退稅,如果是直撥退稅的民眾,當天就會入帳;第二批退稅10月31日,5月10前稅額試算紙本回復至非戶籍地國稅局、5/11後稅額試算紙本回復至各地區國稅局、人工或二維條碼申報者為主。
最後一批則是在隔年的1月20日,第三批退稅資格為資格主要有兩種,一種是逾申報期限提交(郵寄)人工申報書、二維條碼或稅額試算確認申報書的案件;另外則是自行繳納、不繳不退申報但經核定應退稅的案件。
國稅局提醒,收到退稅憑單的納稅人,應於兌領期限3月20日前,攜帶憑單至金融機構辦理提兌,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國稅局建議,民眾在每年5月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主動提供存款帳戶資訊以申請轉帳退稅,此舉不僅能加速退稅款項入帳,還能避免退稅憑單遺失或遭冒領的風險,亦可省去至金融機構提兌的時間。
此外,國稅局提醒,絕不會以電話通知退稅,也不會要求透過提款機操作退稅,請民眾接到這類電話通知時提高警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