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
財政部所屬各地區國稅局將在10月30日同步辦理10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第二批退稅。財政部提醒,符合退稅條件者如已指定退稅帳戶,應注意稅款入帳的情形。未指定退稅帳戶者,國稅局將會寄發退稅憑單,受領退稅人應在憑單指定期內兌領退稅。
第二批退稅月底可領取。(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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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退稅對象主要是5月10日前用人工、二維條碼向非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以及5月10日後,用人工、二維條碼申報的所有案件,可於10月30日領取。
申報時選擇以直撥退稅的民眾,會在退稅日匯入指定帳戶;用一般帳戶退稅的民眾,國稅局會寄發退稅憑單,金額在5,000元以下,民眾可就近向指定付款銀行兌領現金,5,000元以上則須提出票據交換才可領取。
最後一批退稅,則在明年1月20日才能領到,對象主要為逾期申報、有後到資料,或原為不補不退,但之後被稽徵機關認定有退稅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