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徐偉真╱即時報導
黃姓民眾陳情,因為姓氏書寫方式不同,造成困擾;內政部戶政司表示,個人姓氏的書寫方式,應該承襲祖先的書寫方式,如果在戶籍遷徙的過程中發生過錄錯誤,導致家族姓氏因為電腦化造成不同,應該以祖先最初設籍資料為依據,辦理更正。
戶政司表示,部分姓氏的書寫方式有正體、異體、簡體之分,無論哪一種都是國人所採用,使用年代久遠,也有各代兄弟姊妹間有不同書寫方式,或同一家族成員使用書寫方式不同的同一姓氏,這些使用習慣應該尊重,且不同書寫方式不影響親系判定者,當事人選擇姓氏的寫法,若沒有涉及有違反公共秩序及社會安全,都尊重意願,也可以在兼顧法、理、情的情況下更正,但以一次為限。
內政部戶政司表示,個人姓氏的書寫方式,應該承襲祖先的書寫方式。(圖/聯合新聞網)
戶政司解釋,常見的有不同寫法的姓氏如「溫」和「温」、「高」和「髙」、「黃」和「黄」、「龐」和「龎」,這些都是同一姓氏,國語辭典有載,「溫」又作「温」,康熙字典寫,「溫」是「温」本字,辭源也寫兩個字可通用,辭海寫「温」是「溫」俗字。
根據內政部戶政司2016年的統計,「黃」姓約有142萬人,「黄」姓約3萬6千人,「溫」姓有1萬4000人,「温」姓4萬1000人,「高」姓有18萬人,「髙」姓則有約1100人,「龐」和「龎」各有約1100人和2300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