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根據內政部規劃,國家都更中心資本額約30億元,與日、韓及香港千億元相比明顯偏低,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30億元只是設立初期,未來會隨業務逐步擴增。
國家都更中心成立,但資本額明顯較日韓港來得低。 資料照

行政、立法協調會報昨(22)日討論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草案,與會立委對草案內容沒有意見,內政部長葉俊榮還在會中拜託立委,看能不能在這個會期進入立法院審議。
由於昨天立委對草案沒有意見,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最快可以排入行政院本周四院會。
內政部昨天也在會中說明亞洲鄰近國家設置都更專責機構情況,包日本、韓國及香港的專責機構,規模都不小,資本額最多的是韓國的土地住宅公社,有8,049億元,日本的都市再生機構則有2,782億元,香港的重建局資本額也有977億元,但台灣的國家都更中心資本額只有30億元。
徐國勇表示,一步步來,國家都更中心預估先由政府出資30億元,除了政府補助及捐贈土地、建築物外,也可接受民間捐贈。
此外,包括管理營運社會住宅及都更收入等,也都是收入來源。
為鼓勵民間企業團體或個人樂於捐助都更中心,以挹注中心經費,草案明訂國內外公私立機構、團體及個人對中心的捐贈,視同對政府的捐贈,在申報所得稅時列為費用或列舉扣除,不受金額限制。
在員額方面,規模最大的韓國有6,100人,日本有3,200人,香港也有400人,國家都更中心約只4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