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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老都更遇爭議怎麼辦?專家:透過「仲裁」解決最有效率

#政策 #危老 #都更 #中華不動產仲裁協會 #不動產交易爭議 #內政部
好房網News記者李彥穎/台北報導
 
由內政部、台北市政府及新北市政府等單位指導舉辦的「第二屆危老+都更博覽會」,上周末在台北市松山文創園區開跑,吸引超過百家業者前來參與設攤。其中,中華不動產仲裁協會也派出專家,當場為民眾解答不動產交易爭議,除了走上「打官司」的途徑外,也可以透過「仲裁」來有效解決。
 
中華不動產仲裁協會理事長王國雄表示,民眾在參與都更或危老都更,如果出現不動產爭議,可能仍會選擇上法院打官司,但其實透過「仲裁」的途徑來解決問題,更加有效率。
 
「第二屆危老+都更博覽會」吸引大批民眾進場。好房網News記者李彥穎攝
「第二屆危老+都更博覽會」吸引大批民眾進場。好房網News記者李彥穎攝
 
王國雄指出,以台灣目前的情況,一整年進入各級法院的案件,差不多高達三百多萬件,但目前全國的法官人數才二千多人,因此,這三百多萬件的訴訟案件要進入到法院,必須花費相當的時間,才能一一有結果。
 
反觀,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仲裁庭應於組成後六個月內作成仲裁判斷書,必要時可延長三個月。也就是說,透過「中華不動產仲裁協會」的仲裁,短則6個月,慢則9個月就可以有結果,相較於訴訟程序的曠日費時,比較能滿足當事人的要求。
 
此外,很多人擔心,仲裁之後,會不會又要再上一次法院?王國雄指出,仲裁判斷是最終的決定,除非有仲裁法第40條第1項所規定的情形,例如仲裁協議無效、仲裁庭在開庭終結前沒有給當事人陳述機會、仲裁庭的組成或仲裁程序違反仲裁協議或法律規定、仲裁人違背職務或判斷基礎的證據是偽造,並經宣告有罪的判決已經確定等情形,原則上就是「定案」了,不能提起「撤銷仲裁判斷之訴」。
 
王國雄表示,很多人以為,像台北市捷運局與法商馬特拉間這種大型爭議案件,才需要交付仲裁解決,但其實不動產糾紛的八大爭議類型諸如:買賣、租賃、不動產建築、開發、不動產估價、政府民間合作開發爭議、營建、裝修工程、不動產他項權利設定契約、共有物分割爭議等,都可以交付「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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