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記者袁庭堯/高雄報導
房仲互搶生意時有所聞,但不惜詛咒對手、到對手家騎樓便溺,實在離譜。高雄1名洪姓女房仲為了搶生意,多次到競爭對手李姓女房仲家門口排便,還破壞廣告招牌。
法官依公然侮辱、攜帶凶器竊盜、誣告等罪嫌,判罰1年9個月、罰金1萬2000元。洪女與李女,彼此早有嫌隙。2016年7月1日凌晨,李女先生在家門口撞見正在排便的洪女,李女氣得告上法院。
房仲競爭被告公然侮辱,判罰1年9個月、罰金1萬2000元。。(罰金示意圖/好房網資料中心)
2016年11月,李女發現自己設置的廣告招牌屢次被人惡意破壞並竊走,懷疑是洪女所為,於是報警。檢方調查後無證據,判洪女不起訴,但洪女卻反告李女誣告。
檢方調查,2017年7月、10月共3次,洪女涉嫌騎乘機車,持長柄鐮刀,斬斷李女放置的售屋廣告看板、帆布等物並將其竊走,2018年3月委請高雄市警局小港分局員警前往洪女住處搜索,查獲作案鐮刀、衣物等證物。
高雄地院法官合併審理洪女、李女兩人多起糾紛案件,洪女表示李女曾經動手毆打她,心生不滿才想出「奇招」報復,直接在李女門口排便,表示鄙視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