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曾增勳/桃園報導
桃園航空城計畫推動10年即將自11月起實質開發,其中航空城優先搬遷區470公頃完成發價,地主領取法定自動搬遷獎勵金及加碼獎勵期限,「10月底前完成簽署自動搬遷申請書送件」進度慢,桃園市政府地政局今天表示,優先搬遷區符合規定1000棟建物,目前僅2成5簽署送件,扣除1成5申請展延和進中繼社宅,另約6成有600棟建物尚未簽署送件,市府擔心拖延會影響地主權益。
桃園航空城計畫優先搬遷區約470公頃土地,預定11月起進行公共設施整地動工開發,市政府今年8月完成發價,總共94%地主簽署(6%共有地未簽署),至今8成發價入帳,自本月(10月)起進行優先搬遷區地主完成簽署自動搬遷作業,並發放法定自動搬遷獎勵金50%及市長鄭文燦充諾加碼發放的優先搬遷獎勵金25%、房租補助(合法住戶)一次80萬元(違章住戶72萬元)及人口搬遷費一倍。
市府地政局表示,航空城優先搬遷區住戶簽署搬遷約1000棟建物,包括住宅、工廠建物在內,目前已有250戶建物完成簽署自動搬遷申請書送件,住戶只要在10底前完成該申請書送件,即可獲得發放法定自動搬遷獎勵金50%及加碼的優先搬遷獎勵金25%、房租補助80萬元及人口搬遷費。
地政局官員估算,以現有優先搬遷區一棟30坪加強磚造房子核算,法定獎勵金300萬元,若在10月底前完成自動搬遷申請書送件,將可再發放加碼獎勵補助25%、房租津貼一次80萬元及人口搬遷費補助,地主總共可拿到660餘萬元,獎勵幾乎逾一倍。
該優先搬遷區千棟建物25%地主完成送件、約15%地主申請展延送件及申請進住中繼社宅,另600棟建物約6成地主尚未簽署自動搬遷申請書送件,地政局長蔡金鐘表示,已知地主尚未簽署送件原因,多半為地上物複估、原位置保留等因素,市府會加速作業,也籲請優先搬遷區住戶盡速在月底前簽署自動搬遷申請書送件,以免影響自己權益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