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新版《勞基法》修正案本周在立法院完成初審,在輪班間隔休息規定中,民進黨團最新共識也提出「微調」,將「把關」拉高至勞動部外,也強調會以有條件、有期限與定期追蹤方式,讓11小時輪休普及,不讓8小時的「特例」變通則。
針對《勞基法》修正案,民進黨團也提出最新共識。(圖片擷取自Youtube)
據了解,未來輪班間隔休息也會跟例假日調整一樣有多種申請方式,第一種是勞動部會重新檢視、調查盤點現有例外產業,經審查機制後公告適用行業;第二種就是未來有需求的行業,可以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具體理由,再向勞動部申請,經審查後公告。
勞動部官員透露,「原則上就是11小時,企業不得擅自更動」,而和調整例假日的規畫一樣,是有條件、有期限地放行彈性休息間隔;也就是企業不可全年都實施勞工輪班間隔休息8小時,只能在產業旺季、疏運期間等情況下,才能要求勞工密集排班,而且還會要求地方勞政主管機關列管,主動定期追蹤調查。
明年新法正式上路之後,在《勞基法》中,除了責任制,未來還有調整例假日彈性、輪班間隔從11小時調整至8小時,這三種特殊調整都是只有勞動部公告行業才能適用,其他行業雇主不得擅自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