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王銘紳/綜合報導
近幾週來台灣各地氣溫驟降讓民眾凍未條,紛紛搶購電毯、電暖器等禦寒電熱器,但市面上的電毯及電暖器百百款,民眾應如何選擇?
往年曾發生因電熱器商品設計不良或民眾使用不當釀成意外災害的案例,為保障消費者安全,臺中市政府法制局特別提醒,電毯、烘手機、室內電暖器等商品均屬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應施檢驗項目,請民眾務必選購貼有「商品檢驗標識」之電熱器,並依照使用說明書的指示謹慎使用,才能安心保暖過寒冬。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局長李善植指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已依商品檢驗法指定公告,將電毯、烘手機、室內電暖器等電熱保暖商品列為應執行檢驗商品,意即該等商品在流通市場前應先進行強制性檢驗,無論是自國外進口或國內產製者,如未符合檢驗規定,均不得進口或出廠陳列銷售,而經過檢驗合格之商品,貼上「商品檢驗標識」,才能在市面上販售。
氣溫驟降讓民眾凍未條,紛紛搶購電毯、電暖器等禦寒電熱器。示意圖/取自Pixaby
天氣寒冷民眾可能長時間使用電熱器,若使用未經檢驗合格的電保暖器,恐安全性不足,具有潛在危險性,因此要注意選購及使用電熱器商品時,務必注意檢查是否貼有「商品檢驗標識」,並應檢視廠商名稱及地址、電器規格(如:電壓、消耗功率)及型號等各項標示是否清楚,勿隨意購買來路不明商品。
如果對於商品是否經過檢驗合格有疑問時,可電話洽詢標準檢驗局,而欲知道哪些物品屬於應施檢驗之商品,亦可至下列網址查詢。另外,民眾使用各類電熱器時,應依照說明書須知使用,勿靠近易燃物;應注意用電安全,避免使用延長線;並應遵守商品安全使用年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