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周湘芸/台北報導
車輛不禮讓行人重罰六千元上路後,不少駕駛抱怨「三寶行人」變多了,不僅有行人闖紅燈,更有人在斑馬線上發呆,讓駕駛人大感無奈。行人闖紅燈或在交通頻繁道路任意奔跑嬉戲可罰五百元,交通部長王國材昨天表示將檢討是否提高罰鍰,但專家認為報復性提高罰鍰並非解方,更可能會造成不同用路族群對立。
道交條例規定,行人不在畫設人行道通行、擅自穿越車道或於交通頻繁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等阻礙交通行為,可處五百元罰鍰;於車道上使用手機阻礙交通可處三百元罰鍰。車輛未停讓行人處六千元罰鍰、違規記點三點,還需上道安講習。
不禮讓行人重罰新法上路後,警政署大執法,但陸續出現行人與車輛違規罰則不符比例、「行人三寶」變多等反彈聲浪。計程車工會更指出,行人違規行為嚴重影響用路安全,批評交通部「不食人間煙火」。
王國材表示,汽機車駕駛人都可能變成行人,自己的家人、孩童也是行人,希望不要讓民眾過個馬路這麼驚慌;過去外國人覺得台灣是行人地獄,民眾在行人穿越道也常受傷,嚴格執法就是希望短期建立起停讓文化,現在停讓行人已經有很大效果。行人違規部分,會討論是否提高罰則,但這牽涉道交條例修改,要等立法院通過。
台灣交通安全協會副理事長林志學指出,交通部過去想靠執法手段立竿見影,雖然短期效果顯著,但用刺激性手段很快就會迎來回馬槍,導致反彈聲浪,這次提高未停讓行人罰則不到半個月就出現檢討行人輿論,執行政策應依據專業手段,不該跟著輿論起舞。
林志學指出,對於車輛停讓行人所衍生出的時間成本,其實有更好的方法可解決,像區分行人跟車輛時間分配,如行人續進號誌、號誌早開、遲閉等。
陽明交通大學運輸與物流管理學系教授邱裕鈞認為,推動政策還是要有一套邏輯及原則。過去對於行人違規本來就較少取締,可先從增加取締頻率著手,並非每一項都要提高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