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己由/台北報導
高雄氣爆造成輸配電管線嚴重受損,台電公司認為李長榮化工輸送丙烯的地下管線破裂外溢釀成氣爆慘劇,為保障求償修復費用,在提供擔保後獲准假扣押榮化資產1億6110萬多元。最高法院認定台電假扣押凍結資產並無不當,昨駁回榮化再抗告定讞。
高雄氣爆扣押榮化資產有理,駁回抗告定讞。(好房網News資料中心)
2014年7月31日晚,高市前鎮區與苓雅區路面地下接連發生大爆炸,事後查出是榮化1條穿過當地4吋丙烯輸送管腐蝕破裂,結果被不明火源引燃生爆炸造成32死、321人輕重傷和沿路店家住家財物重大損失。
意外發生後,高市府估計道路設施修護及其他必要費用共逾21億元,榮化去年將名下市值約25.18億元不動產,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給高市府擔保,並就罹難者允諾墊支每人各1200萬元達成和解,之後再與高市府依過失比例分攤。
台電高屏供電區營業處與南部發電廠認為,這場氣爆導致管線受損、不能使用或必須重新鋪設,損害金額共1億6110萬多元,為確保日後獲得賠償,因此聲請假扣押獲高雄地院裁准繳交擔保金5370萬元後,假扣押榮化1億6110萬多元資產。榮化不服,主張有誠意也有能力賠償提起抗告被駁回後,希望撤銷假扣押,又提再抗告,昨被最高院裁定駁回,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