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徐沛琪/綜合報導
購買大樓產品,頂樓戶具有好視野、好採光、無腳步聲等優勢,通常被視為最貴、最熱門的產品;而露台戶卻是見仁見智,除了常被嘲笑接樓上垃圾,不少人認為露臺戶可增加使用空間,是個不錯的選擇。有網友上網透露自己購買的露臺戶,到了要轉手的時候卻有各種理由可以拿來殺價。
一名網友近日急著想賣掉位於高雄鳳山的房子,因當初害怕地震,想讓孩子跑跳所以才買二樓露台戶,新大樓二樓管路都獨立,也有挑高、地板加厚,委託仲介擔心這可能會變成客戶要求賠售,雖然最終已經用平轉出售,其實自己都快搞不清楚是業者還是客戶要求降價。
貼文曝光後,網友對露台看法不一,稱「我超愛露台,現在市區要找還真難」、「這個房型優勢在於養狗、有小孩會喜歡」、「房仲打露台是要壓低價格」、「低樓層露台戶可能會有掃不完的垃圾」、「現在房市冷,急就容易被壓價」、「委託多家一點」、「不喜歡二樓的一開始就直接略過,根本連問都不問」;青菜蘿蔔各有所好,綜觀網友意見會發現,露台其實沒有想像中被看衰,意外釣出許多有興趣的買家喊聲要看房。
有賣過露台的業者建議,現在是網路時代請房仲幫你拍個開箱影片比較吸引人,把露台變成特點,刷個地磚、清一下落水頭,再放個室外木地板、遮陽傘、茶桌之類裝飾一下,喜歡的就會來看,不喜歡都直接跳過。
還有內行表示,看露台大小,如果是位於三角窗那可能比室內還大,要看你委託仲介時是否也將露台價錢當室內價錢出售,還是露台價格低於室內1/2以上報價,現在預售屋建好後管理標準比較嚴格,通常都不能外搭了。
對此,房地產粉專「賣厝阿明」撰文指出,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條的範圍中,約定專用通常是把原本屬於整個社區的某一塊,以約定的方式單獨給某一戶專門使用,最常見的就是露台、花台、一樓庭院等地方。
另外以權利範圍來說,約定專用的區域屬於「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要自己管理維護及負擔該區域的修繕問題。同時,約定專用的面積只會出現在謄本標示部,並沒有算進權狀面積內。假設後面想再加裝像是雨遮或是花架等設施,要事先取得社區管委會同意後,且尺寸大小都有符合社區規約才可以增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