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呂詠柔/綜合報導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仍持續,考量營造業者於疫情期間辦理營造業淨值及承攬總額申報,恐有群聚感染疑慮,新北市政府將今年申報期限彈性放寬,從原先6月1日至7月31日展延至今年9月30日為止。
工務局表示,依「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營造業應於每年6月1日至7月31日間,檢附承攬工程手冊及前一年,或最近一年營利事業所得申報書或經會計師簽證資產負債表,向登記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淨值及承攬總額。
因應疫情嚴峻,新北市政府放寬營造業淨值及承攬總額申報期限,將原定自6月1日至7月31日延長至9月30日為止。圖/新北市工務局提供
然而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及配合防疫政策,依據內政部今年6月18日台內營字第1100808929號函,營造業淨值及承攬總額申報期限得展延至110年9月30日止。
工務局指出,新北市轄內營造業者及早自行檢視公司財務狀況,若有淨值不足、為0或為負者,應妥為控管承攬總額或儘速辦理增資,以避免承攬工程或申報淨值時有違反營造業法第23條,於一定期間承攬總額,不得超過淨值20倍之規定,並於規定期間洽工務局申報淨值作業。
同時工務局也建議,申請人可採郵寄書面資料至「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施工科」辦理營造業淨值及承攬總額申報作業,若有相關疑問可來電工務局施工科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