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王銘紳/綜合報導
台中市政府勞工局受行政院勞動部委辦「鼓勵失業勞工受僱特定行業/照顧服務業就業獎勵」,符合資格的勞工最多可申請18個月共10萬8,000元津貼,2020年9月起因應營造業缺工情形,將缺工就業獎勵納入「營造業」擴大辦理,試辦期間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勞工局長吳威志表示,為提高勞工投入3K製程相關產業、照護服務業、營造業的意願,勞工局受勞動部委託辦理「鼓勵失業勞工受僱特定行業就業獎勵津貼」、「鼓勵失業勞工受僱照顧服務業作業要點」、「鼓勵失業勞工受僱營造業工作試辦計畫」等措施,鼓勵勞工投入缺工相關產業,2020年更協助受疫情影響的勞工穩定就業,105年辦理至今共有1,500多名勞工受惠,5年來補助超過8,000萬元。
就業博覽會上宣導缺工就業獎勵。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吳威志指出,申請勞工須符合連續失業達30日以上或非自願離職身分,並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就業服務人員就業諮詢、推介符合規定的工作並錄取,連續就業達30日以上即可提出申請。
缺工就業獎勵採階梯式增加補助金額,第1至6個月,每月可申請5,000元補助,第7至12個月,每月可申請6,000元補助,第13至18個月,每月可申請7,000元補助,申請期間最長達18個月,最多可領10萬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