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賴于榛、沈婉玉/台北報導
商家收取的振興三倍券紙本23日起可兌換成現金,兌換點包含全台6221家金融機構,兌領期限至明年3月底,且不收手續費。可兌換的商家已有無統編為基準共分4類,大多可自行兌換或請公協會協助,但無統編的自營工作者兌領條件較複雜,且只能至8家公股銀行兌換。
不過,約200萬無統編的自營作業者也能兌換,條件愈來愈大及寬鬆,如果有民眾不想消費直接拿三倍券換現金,也跟著愈來愈容易。
商家收到的紙本三倍券,23日起可至全台6221家金融機構兌換現金。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中央大學經濟系教授徐之強說,三倍券愈早可換現金,效果就愈像直接發現金。從過去日本及馬政府發消費券經驗來看,商家消費券的配合度愈大、加碼及折扣等優惠愈多,對刺激經濟的效果愈大。
外界疑惑,如果三倍券只是快快發、再快快收回來,怎麼透過商家一波波加碼促銷來刺激消費、帶動經濟成長?愈來愈接近發現金,政府當初直接發現金就好了,還可省去印製、包裝和回收等行政成本。
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說,三倍券如果有摺痕、髒汙或破損,只要在可辨識範圍內,仍可兌換,標準比照現鈔。有統一編號且「有在金融機構開企業帳戶」的業者,可至全台6221間據點兌換;有統編的「獨資店家」,須多提出商業或稅務登記證明;無統編業者,諸如計程車司機、民宿、攤商、農漁民、自營業者,可委託公會、工會、協會、自治團體、農漁會代領。
但無統編也無法委託代領之「自營作業者」,限制投保職業工會,且得由本人攜帶身分證件及存匯款帳戶資料至八間公股銀行,如新加入工會者,也得另持繳納入會費證明。經濟部次長林全能說,商家可撥打1988專線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