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林子桓/台北即時報導
明(23)日起至明年3月底止,店家開始可以將收到的三倍券變現。財政部今日特別說明四大注意事項,到哪領、如何領以及沒有統編的店家該如何領,一次解惑。
一、有統一編號的所有店家,可直接到全國6,221家兌付金融機構(包括銀行、郵局、農漁會、信用合作社)辦理兌領,先填好三倍券背面資料及兌領單交給櫃檯人員,兌付金融機構就會將兌領款項直接存(匯)入同戶名的帳戶內。
23日起至明年3月底止,店家開始可以將收到的三倍券變現。圖/經濟日報
二、有統一編號的獨資店家,可選擇將兌領款項存(匯)入負責人帳戶,但需要提供稅籍或商業登記證明。
三、沒有統一編號的店家,可以委託商圈、市場攤商管理組織、產業公(協、工)會或職業工會等協助兌領;由受委託組織到兌付金融機構,將填好背面資料的三倍券及兌領單交給櫃檯人員,辦理兌領後存(匯)入帳戶,再由受託組織轉發(匯)給店家。
四、無法委託代領的自營作業者,如有投保職業工會,可以由本人攜帶身分證件及存(匯)款帳戶資料,到八大公股銀行共計1,379家分行辦理兌領;其中,新加入工會者,另持繳納入會費證明,經銀行確認職業工會會員身分後,即可直接兌付存(匯)入本人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