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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大學「逼退」愛滋生 疾管署擬罰百萬創首例

#地方 #愛滋 #國防大學 #愛滋歧視

記者黃安琪、李樹人/台北報導

原本就讀國防大學的阿立(化名),一○一年被驗出感染愛滋後,在校備受歧視,隔年遭退學,衛福部疾管署擬對歧視愛滋病患的國防大學開罰一百萬元,已將行政處分書簽報衛福部長林奏延,一旦開罰,將成為國內首度因愛滋就學歧視的案例,也寫下歧視愛滋病患開罰金額最高紀錄。

阿立僅差一學期就能畢業取得學歷,為爭取就學權提出申訴,衛福部於一○三年七月認定國防大學歧視愛滋感染者,要求恢復他的就學機會或和解。但國防大學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法院以衛福部非教育主管機關,無權撤銷退學處分為由,判決衛福部敗訴,但判決書中強調,衛福部得以依照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依法裁處罰鍰,並要求限期改善。

阿立一案仍在二審,這起事件驚動聯合國愛滋病組織(UNAIDS)來函關切,疾管署除蒐集國外相關案例,準備第三次向最高行政法院遞狀,基於「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四條,擬對國防大學開罰一百萬元。疾管署署長郭旭崧表示,阿立案是我國第一例因就學歧視開罰的案子,「我希望也是最後一案。」

疾管署副署長周志浩表示,在行政處分書尚未完成行政程序以前,仍會積極與國防部溝通,希望國防部與阿立協商出復學或其他彼此滿意、合理的解決方式;但若協商破裂,將進行開罰,限期改善時間內遲未改善,不排除連續開罰。

過去曾發生三起愛滋就業和兩起愛滋就醫歧視,最高裁罰卅萬元。周志浩表示,基於行政裁量權與事件情節嚴重程度,諮詢專家做決定。

但行政處分限期改善期限三年,阿立一○二年十月遭勒令退學,若今年十月十日前,即使國防部與阿立未達成協商,也不能行政處罰。疾管署表示,將爭取最短時間與國防部溝通,期限一到,雖不能罰,將上訴到底。

聯合報 記者黃安琪、李樹人/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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