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上祚/台北報導
外傳奢侈稅條例修正草案將納入「限售條款」,一年內出售自用住宅二或三次以上者,將納入奢侈稅課稅範圍。但財政部長張盛和昨天否認有此規劃,強調國稅局現在就可以查稅,打擊「利用人頭頻繁換屋行為」。
一年內出售自用住宅二或三次以上者,將納入奢侈稅課稅範圍。(圖/好房資料中心)
財政部奢侈稅修正草案月底將提報行政院,張盛和表示,奢侈稅「只修不廢」原則不變,但因國內外經濟情勢不佳,修法內容只微調,將非都市土地炒作納入奢侈稅課徵範圍。
張盛和是在立法院財委會答詢時做以上表示。張盛和強調,奢侈稅課徵對象是「房地產交易投機行為」,不對自用住宅交易課稅,就是不希望傷及無辜。
張盛和說,投機客利用人頭,「假自用,真炒房」的逃稅伎倆,不必在奢侈稅修正案中規範,現行的稅捐稽徵法可依據實質課稅原則,對於虛偽不實部分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