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喬怡/台北報導
樂陞案造成近2萬名投資人慘賠,金管會在颱風天照開業務會議,將「樂陞條款」趕出爐,未來公開收購監理趨嚴。金管會證期局局長王詠心表示,為強化公開收購投資人的權益保障,在參考英國、香港制度後修法,未來公開收購必須出具銀行或券商的「履約保證」,或是財顧、會計師的「確認書」,若銀行提供履約保證、但公開收購人未履約,銀行就要全賠。
「樂陞條款」出爐,為強化公開收購投資人的權益保障,未來公開收購監理趨嚴(圖/洪錫龍)
此外,金管會昨也出具給立委的樂陞案報告,共分5大方向;一、已將公開收購人「百尺竿頭」移送檢調偵辦;二、已將涉嫌炒作及內線不法交易者移送檢調;三、追究樂陞獨董責任;四、追究中信銀責任;五、追究律師與會計師責任。立法院財委會今(29)日重頭戲之一,是金管會主委丁克華專案報告「樂陞案」處理進度;金管會搶在前一天,由副主委桂先農緊急召開業務會報,定調公開收購相關管理辦修正案。
投保中心表示,目前接受百尺竿頭公開收購樂陞的應賣投資人,求償人數達19,484人(全部有20,559人),所以已逾九成。王詠心指出,為確認公開收購人有足夠資金完成公開收購,修正規範必須由金融機構提供「履約保證書」;或是由具有證券承銷商資格的財務顧問或會計師審核資金來源,並出具公開收購人具有履行支付收購對價能力的「確認書」。
王詠心指出,履約保證是授信的一種,因此,金融機構對收購方要進行徵信、要求提供資產證明等流程,雖然出具履約保證會增加收購人的成本,但可強化投資人權益保障。新法也規定,若有「履約保證」,倘若公開收購人未履約、不付錢,則提供履約保證的金融機構就要「全賠」。
王詠心表示,這項措施是參考英國、香港等作法,並洽詢過學者專家意見。至於財顧與會計師出具的「確認書」,雖然效用沒有履約保證那麼強,但就現行法規來看,公開收購說明書上若有專家意見,所揭露的事項若有虛偽隱匿的話,出具的專家也要負損害賠償責任。
另外,為衡平公開收購人與應賣人權利義務,明定公開收購人未將全數收購對價匯入受委任機構名下的公開收購專戶,參與應賣之投資人得撤銷應賣。
也就是說,公開收購人資金未100%到位前,投資人都可撤銷應賣。未來公開收購支付收購對價時間,原則上也不可變更。王詠心指出,除非是天然災害、戰爭或動亂情事者才可申請延長,否則支付時間不可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