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潔玲╱即時報導
為配合教育部私校退場條例,財政部發布核釋私立大專院校若自有房地信託銀行,可免申請即免徵房屋稅、地價稅。
財政部發布核釋私立大專院校若自有房地信託銀行,可免申請即免徵房屋稅、地價稅,此為示意圖。 記者簡慧珍/攝影
去年11月行政院通過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雖尚未三讀通過,但由於現行教育部將部分私立學校列為輔導,因有些校產為防止董事會掏空、維護教職員與學生權益,可把校產先辦理信託,登記所有權給銀行等管理。
但若將校產辦理信託,其學校的房屋稅、地價稅則未符合免徵條件,導致信託出現難關,財政部也放寬,若學校財團法人所設的私立大專校院,依教育部輔導私立大專校院改善及停辦實施原則,或其他相關法規列為專案輔導學校,其房地信託登記在經過主管機關許可的兼營信託業務銀行,其仍可繼續免徵房屋稅、地價稅,且也免申請。
但財政部官員也強調,適用該解釋令的房、地仍須符合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1項第1款規定,仍供校舍或辦公使用的自有房屋;以及土地稅減免規則第8條第1項第1款規定,該地為學校用地、實習用地、生產用地、及員生宿舍用地等規定。
同時,私校房、地也必須信託給中央目的主管機關兼營信託的銀行,才可免申請免徵房屋稅、地價稅。官員指出,若未來私校的信託關係結束,學校財團法人辦理信託塗銷登記,且其房地使用情形未變更者,也可依該令釋繼續免徵房屋稅及地價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