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穎齊、李其樺/基隆報導
對於汰建權遭民間炒作,中央漁業署和地方漁業處機關皆稱,船牌買賣屬於市場機制,無法可管;部分漁民訴求,應限制拖網船牌的買賣,並適度釋出牌照讓真正有心從事漁業的漁民可以買到船。
汰建權遭民間炒作,中央漁業署和地方漁業處機關皆稱,船牌買賣屬於市場機制,無法可管,此為示意圖。圖/中時電子報

基隆區漁會理事林新永表示,汰建權價格炒作,就是因為政府不再發放牌照,所以造成牌照成為「稀罕」的物品,太難取得因此人人都要,許多漁民不惜花大錢也要買,政府可以不要在價格上做限制,應釋放適量的額度。
林新永還痛批,漁業署罔顧漁民權益,除了限制船照外,還強制要求船齡超過25年的漁船,要扣到26%的噸位,藉此減船,但漁船可是漁民的生命財產,這就好比將房子燒掉,換一間更小的,非常不合理,漁業署應該要做一些補償措施,維護漁民生計。
林新永說,當初他的汰建權是32噸位船,去年僅以200多萬價格賣出,但今年要買10.21噸位的船,就花了360萬元。有漁民表示,CT2(漁船噸數為10噸以上未滿20噸)的漁船現在行情1噸起碼要價13萬元;CT3(漁船噸數為20噸以上未滿50噸)的漁船1噸10萬元以上,有拖網的船隻1噸17萬還買不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