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張雅婷╱綜合報導
兩性平等的年代,很難想像還有孩子深受重男輕女的對待。在苗栗就讀高二的少女小玲(化名)控訴雙親偏心,弟弟晚上可以吹冷氣睡覺、可以穿NIKE名牌,她卻可能窩在客廳睡、只能穿媽媽的舊內褲;弟弟國中讀私校,父親卻要她念建教合作高職「賺錢」,在家備受排擠及暴力管教。
祖父心疼孫女,金援小玲離家在外的吃與住,卻遭自己兒子寄存證信函,揚言提告誘拐,成為壓垮親子間信賴的最後一根稻草,讓小玲一度想了結生命。
媒體報導,家住新竹、就讀苗栗高商的小玲,有一個小她2歲的弟弟,父母分別是國營事業員工及教育人員,當外界看來經濟無虞的家庭,16歲的小玲自幼起就和弟弟有差別待遇,「弟弟可以買名牌,穿NIKE、Adidas,她穿的只有媽媽舊衣服、舊內褲」、「弟弟念明星私校,我卻被父親要求讀建教合作高職」,因父親認為「不用付錢,還可以賺錢」,小玲對於自己的處境備感無奈又無助。
她還記得,國中時一年夏天得流感,父母把她關在陽台,只給她一個尿桶。而且家裡只有兩間房間,她到青春期還被要求跟爸爸睡,她不願意,竟要她睡沒冷氣和電扇的客廳,但弟弟和媽媽睡有冷氣的房間,「出生性別我不能決定,一樣是骨肉,為何不能一視同仁!」
小玲父母對於小玲的指控則反駁表示,小玲當時得流感被關在陽台,只是因為媽媽擔心家人被傳染,才會先隔離在陽台;也說有買新衣給女兒;至於要小玲讀建教合作高職是因為她成績不好,父母否認對兩姊弟有差別待遇。
小玲當初考上苗栗高商,以為可以住校,就能脫離痛苦,但父親卻在她高一開學第一天就替她退宿,她就跑到台中祖父家,祖父心疼她通勤往返,每月提供她房租和生活費7千元,讓她在苗栗租屋,沒想到惹來父親不高興,威脅教官、導師,任何文件都得父親簽名才算數,祖父簽的不算。
日前小玲父親寄存證信函給小玲的祖父,揚言提告和誘罪,指自己的父親慫恿未滿20歲的小玲離家,導致他擔心小玲在外的安危,祖父接到信,差點氣到住院;祖父無奈表示,「孫女有困難,做阿公的當然會幫忙,父母不出錢,阿公給錢有何不對?」
新竹市社會處副處長魏幸雯表示,該案為苗栗、台中社工通報,由於最近小玲投書媒體,小玲媽媽才找上新竹市社會處,魏幸雯表示,由於這起家庭糾葛來自於祖父與爸媽對過去的不滿,孩子投靠祖父來制衡爸媽,爸媽再來個反擊;目前新竹社會處能處理的方式就是,把爸媽的想法讓台中、苗栗的社工知道。
魏幸雯表示,爸媽坦言對孩子要求高,會跟弟弟比較之類的是事實,也澄清過去孩子在家的時候,家長有管教孩子,但沒有所謂的家暴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