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政榆、張裕珍/桃園報導
交通違規檢舉量屢創新高,違規停車、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為大宗,但檢舉案件當中,不少違規態樣常被用路人忽略,如停等紅燈超越停止線、壓到斑馬線或左轉道直行等,警方強調查證屬實都會依法開罰,提醒用路人勿貪圖方便、傷了荷包。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大隊統計,去年一整年受理民眾檢舉交通違規共22萬5638件,檢舉樣態前三名分別為違規停車、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與跨越雙黃線等,又以違規停車占比達6成最多,至少有兩、三名「檢舉達人」送件檢舉。
桃園市交通警察大隊今年開始試辦車主簡訊通知,7天內在同路段被檢舉3次就會收到簡訊。記者許政榆/攝影
執法組長陳國煌說,交通違規樣態眾多,有機車騎士停等紅燈時,超越停止線或壓在斑馬線,也被後方用路人透過行車記錄器檢舉。另,汽車若行駛左轉專用道就得左轉不能直行,停紅燈時也不得霸占機車停等區,查證屬實皆會罰。
交大也統計,去年桃園市「最容易遭檢舉路段」前三名,分別為桃園區中正路3433件、蘆竹區南崁路2484件、中壢區延平路2468件,這三處皆位於市區,不少用路人貪方便違規臨停,屢被檢舉。
有鑑於檢舉交通違規案件只增不減,交通部研擬修法要求具名檢舉,另深夜紅線停車等微罪可免罰,陳國煌認為,目前官網檢舉專區已要求民眾實名檢舉,至於微罪免罰,減輕警負擔,交通大隊樂見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