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富瑞/南投報導
為維護南投縣轄內高速公路用路人行車安全,南投縣政府一再宣導公路兩側禁、限建範圍不得設置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規定,並於8日開始執行國道3號沿線樹立廣告T霸第一階段拆除計畫。位於國道3號名間收費站旁的T霸由工程人員及吊車將廣告面板及立柱卸除,再由挖土機一一將面板及立柱基礎破壞,完成拆除作業。
縣府建設處曾仁隆指出,國道交流道路權邊界50公尺及主要幹道路權邊界200公尺內地區為廣告物禁建範圍,本縣境內目前共有15支違規設置之廣告T霸。為遏止違規業者設置及樹立招牌廣告,縣府自99年11月發佈裁罰基準後,已陸續分次裁罰使用人4萬元至20萬元,並通知限期改善與自行拆除,若未改善則連續處罰。執行1年半期間自行拆除共有5件,裁罰近132萬元。
由於廣告收益大,廣告使用人往往在接受裁罰後仍不改善,部分並更換負責人逃避裁罰。因此為貫徹國道3號廣告T霸淨空決心,縣府今年編列執行拆除沿線違規樹立廣告經費,並進行2階段拆除。8日針對名間鄉萬丹段1座T霸進行拆除,過程順利。另有2支已由業主自行拆除,1支將於 6月11日 由業主自行拆除,另有3支已由業主簽立切結將於近日拆除。預計 8月16日 前即可全面淨空。
曾處長特別呼籲廣告業主勿心存僥倖,若未能在期限內自行拆除,縣府將進行強制拆除,屆時廣告面板及基座都將全面破壞,業主將得不償失。請違規樹立業者儘速自行拆除,並請刊登廣告業主切勿於違法T霸上刊登廣告,以避免公私兩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