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勞保局近年最常出現的問題,就是勞工朋友擔心公司倒閉後,發現公司竟未繳勞保及就保費用,擔心申請失業給付權益受損。勞保局表示,若公司每個月都有從員工薪水扣收保費,申請給付,民眾只要提出相關扣繳證明文件,仍可依規定領取失業給付。
勞保局指出,勞工如果以受僱身分加保,但因投保單位關廠、遷廠、歇業、解散或宣告破產等原因而離職,且在離職退保前3年內,累計參加「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具有工作能力和繼續工作意願,就可檢具單位開立之「非自願離職」證明文件,至各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及申請失業給付。
勞工保險局。(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如果14日內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該機構會完成失業認定並將申請資料傳送到勞保局核發失業給付。
但投保單位如有欠繳保險費情形,勞保局除依法訴追外,並將依規定先暫行拒絕給付,勞工只要提出公司確已扣收保險費證明文件,並經查證屬實,仍會儘速核發給付。據勞保局統計,2002年至去年年底,已透過行政執行訴追171萬件次、追回203億元。
另外,過去如果農民已加保的農業用地遭受污染,導致無地可耕,將被清查退保,對農民保障不足,農委會近日頒訂函示,明定已參加農保的人,其農地如果經環保主管機關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者,只要其他資格條件仍符合加保規定,自公告污染控制場址當日起至公告解除止,可繼續參加農保。
勞保局表示,農地公告為污染場址大約平均2至4年,被退出農保的農民,請儘速檢具污染公告公文等相關證明文件,向農會申請重審,經審查符合加保資格者,可恢復保險效力、繼續投保農保,維護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