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振和/花蓮報導
花蓮縣政府要將花蓮市南濱夜市攤商遷至附近的「彩虹觀光夜市」,但攤位數不足,攤商昨天集體請願,縣長傅崐萁除堅持依法行政,並要攤商內部先形成共識後再議。
花蓮市彩虹觀光夜市已完工,將容納南濱夜市攤販。(記者范振和/攝影)

針對南濱夜市攤商搬遷至彩虹夜市一事,陳情人指出,南濱夜市攤商實際攤位是135個,縣府只提供84個攤位,不敷所需,而且縣府要求本月20日就要搬遷試營運,太過倉促。
攤販沈鴻榮說,28年前帶著3名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子女在南濱夜市設攤,每攤約6坪大,共租用7攤,如今要遷移,竟剩1個3坪大的攤位,如何維生?
部分攤販希望能繼續在南濱夜市營運至元宵節後,縣議員莊枝財也認為縣府要有同理心,並正視攤位不足事宜。
李姓女攤商抱著嬰兒訴苦表示,許多攤商願意配合縣府時程,盡早搬遷,她願意繕造名冊、拍照,要先行搬遷的就先處理,不要再拖拖拉拉了。
縣府建設處長鄧明星說,彩虹夜市安置南濱夜市攤商的額度,依調查數據為依憑,有持續實際營業者84攤,為最大安置數。縣長傅崐萁也認為,公務員應依法行政,南濱公園屬全民所有,過去攤商長年在南濱公園營業,雖時日已久,卻有適法性的問題。
他說,縣府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為兼顧全民利益與攤商生計,輔導南濱夜市攤商移轉至彩虹夜市,協助南濱夜市攤商取得合法營業資格,這是縣府的誠意;南濱攤商內部還有兩派意見,應先協調好後再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