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依珍/桃園報導
前桃園縣長吳志揚去年底力拚競選連任時,飽受桃園航空城經費疑雲之苦,委律師向開記者會、在臉書爆料、廣發負面文宣的民進黨立委段宜康、蕭美琴、市議員楊家俍和桃園市長鄭文燦提告,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認為,一行人已盡查證義務,且吳的財產等屬可受公評之事,偵結予以不起訴。
鄭文燦批吳志揚航空城弊案哀告,偵結不起訴。(翻攝自鄭文燦Facebook粉絲頁)
前桃園縣政府副祕書長李紹偉對結果不服,將待收到不起訴書後,聲請再議。段宜康、蕭美琴和楊家俍,去年底桃園首屆直轄市長選舉期間,從11月10日起,接連開記者會、在臉書爆料,指控時任縣長的吳志揚,以桃園航空城公司的公帑核銷酒品、精品,威逼小公務員私帳公報,相關職員不肯配合被迫離職,吳並想動用航空城公司1億元,轉投資吳伯雄堂伯父、桃園客運負責人吳運豐持股的台灣智慧卡公司。
鄭文燦也散發文宣指控吳私設小金庫,放任下屬勾結炒地皮等,吳志揚沉寂5日後委由律師向4人提出誹謗罪和意圖使人不當選告訴。4人否認犯行,鄭推託是中央黨部發的文宣,強調都是照抄媒體報導;段和楊說是接獲檢舉人投訴且記者會現場也播放檢舉人提供的對話錄音檔;蕭則說轉投資相關簽呈有吳的簽名,才會質疑有利益輸送。
楊姓前祕書處國際科長也出庭證稱她有拒絕經費核銷一事,檢方認為4人雖沒有查明真相致與事實有出入,但一行人並非無中生有,檢方以「真實惡意原則」將4人予以不起訴處分。新聞處長張惇涵對此表示,新市府已將舊縣府時代的違失移送廉政署,是否有涉及違法情事司法會查明,市府會不預設任何立場配合檢調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