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記者 黃欣/綜合報導
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29日進行外商投資法草案二審,審議為期兩天。和一個多月前的一審稿相比,二審稿修改的文字中,強調外資企業依法依規定享受優惠措施,將外企保障明確寫入法條。另外還增加「外商投資併購反壟斷審查」等新規。
時值中美高層級貿易談判於30日於美國召開,本次美方的談判重點包括加強智財權保護、禁止強制性技術移轉等,而中方選在此時二審「外商投資法草案」,回應美方訴求不言而喻。法制日報報導,對比「草案」一審稿和二審稿可發現幾項改變。
中美談判前夕,陸外商投資法草案二審。(圖/中國時報資料照片)
首先是強調外資企業依法依規享受優惠措施。一審稿中,「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國家支持企業發展的各項政策同等適用於外商投資企業」的規定,在二審稿修改為「外商投資企業依法同等適用國家支援企業發展的各項政策」。
在外商適用優惠措施方面,二審稿更細化為「鼓勵和引導外國投資者在特定行業、領域、地區投資,並可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的規定給予優惠」。不過在二審稿亦新增「外國投資者併購中國境內企業或者以其他方式參與經營者集中的,應當依照反壟斷法的規定接受經營者集中審查」的規定,以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值得注意的是,過去大陸在立法前需經三次審議,第三次審議最快是在3月全國人大會議上進行。不過日前專家指出,特殊情況時,可以只對草案進行兩輪審議就批准為法律。也就是說,本次人大常委會會議可能通過「外商投資法」正式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