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金穎清/台北報導
為改善台北市路邊汽車停車格遭久停占用情況,落實使用者付費,北市停車管理處昨宣布,12月起北市公有土地路邊停車格將全面收費,繼9月「路」、「街」近1萬個路邊汽車停車格納入收費管理後,12月再新增「巷」、「弄」收費停車格共計9913個;計時收費的價格分別有每小時20元、30元、40元、50元及60元,計次收費則為30元和50元。
停管處營運科正工程司朱宸佐表示,目前北市收費汽車停車格共3萬2171個,每年收取停車費約12至13億元,9月份納入收費的路、街停車格,加上12月份新增巷、弄收費停車格,共約2萬個,將增加3.1億的停車費。朱宸佐指出,停管處依停車場法及台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安照區域、流量、時段,來訂定停車費率,也會視巷弄周邊的商業活動、停車需求訂價。
以計時收費來說,雖然自治條例有20元、30元、40元、50元及60元等,但實際收費價格多落在20、30元;而計次收費則有30元和50元兩種價格。朱宸佐說,收費時間為周一至周六上午9點到下午5點,若用每小時20元來算,1個月的停車費約4160元;以計次收費30元算,1個月則為780元。他補充,全市路邊汽車停車格開始收費後,每年將視實際狀況檢討調整。
而台北市長柯文哲日前曾拋出「買車須自備停車位」的構想,交通局長鍾慧諭表示,此為長期計畫,因涉及觀念的大幅改變,仍須與民意溝通後才會提出具體規畫;另外,針對逐步擴展機車停車格納入收費範圍,目前則在進行政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