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呂詠柔/綜合報導
苗栗縣政府辦理「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審查時,發現6件申請案雖檢附不同租賃契約,補助款卻均指定匯入同一人帳戶,且部分出租人否認出租房屋或收取租金,疑有不實申請情形。對此,工商發展處已彙整相關事證,移送苗栗縣警察局依法偵辦。
工商發展處表示,承辦人員審查及勾稽資料時,發現6名申請人分別檢附不同出租人、租賃地址及租賃期間的契約,但補助款匯款戶名及帳號均為同一人,情形顯有異常,因此立即啟動電話及實地訪查。

經查詢,部分出租人表示並未與申請人簽訂租約或收取租金;另有出租人指出,相關建物早已出售,或租約係由房仲業者代為簽署。此外,部分案件還有租賃地址記載不完整、申請人於補貼期間死亡等情形,相關資料與實際租賃關係存在多項疑點。
工商發展處指出,民眾申請住宅租金補貼應據實填報資料,並檢附真實租賃契約。若以虛偽租約、人頭帳戶或其他不實資料申領補助,除將停止撥款、追繳已領補助款外,如涉及偽造文書、詐欺取財或其他刑事責任,也將依法移送偵辦,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