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魏翊庭╱即時報導
新北市三重大同南路拆屋還地案,去年3月16日強制執行,時近1年,遭拆屋主許素華今收到新北地院裁定,須付相關執行費87萬元;許素華認為土地遭偽造文書盜賣,才演變今被告佔地,整理多年資料已經在收尾階段,預計3月16日會展開提告,「絕不向惡勢力妥協」。
許素華多年來不斷抗議、寫陳情書,甚至貸款自學法律,去年拆屋時他將自己反鎖房內,還企圖開瓦斯。強拆後,他選擇住在遭拆的房屋前、貨車做成的車屋內10個月,「在艱困環境砥礪自己」將自己為何被告查個水落石出。
許素華從約9年前就開始找資料,不懂法律還貸款去上課,勤跑圖書館,如今資料已在收尾階段,他可隨時拿出大事記表格或歷史證明資料。記者魏翊庭/攝影
許素華說,自己從約9年前就開始找資料,不懂法律還貸款去上課,勤跑圖書館。許素華表示,他也是被告之後才發現自家土地被動手腳。
許說,大同南路一帶,原本甲、乙、丙3區要推都更,都是「舍人公」的土地,是神明土地,他們原住戶有舍人公管委會所發土地使用證明書,但後遭偽造文書變成私人祭祀公業地,經過轉手,現在的建商要他們拆屋還地。
許素華表示,今收到執行費87萬元,更明確絕不向惡勢力妥協。他說,「證據我都有了,但我沒有公權力」,預計3月16日滿一年之際要展開提告。住在甲區的詹小姐,今也聲援許素華,說有人站出來發聲他當然挺到底。許素華說,「不是拆了我房子,正義就可以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