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全國上千名不動產經紀人為取得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資格,先後透過「台北不動產研究發展協會」製作假訓練結業證明,台北地檢署依偽造文書罪偵辦,上午將1101名被告處分緩起訴,命各繳2萬5000元緩起訴處分金,國庫進帳2752萬5000元,也創近年單一個案被告人數新高。
假受訓、真領照!近年單一個案被告人數新高,連昔日瓊瑤劇的小生馮光榮也在名列其中。(圖/翻攝自華視)

本案被告中,較特別的是藝人馬妞的前夫馮光榮。馮光榮曾是瓊瑤劇的小生,因演藝生涯發展不順,改行從事房屋仲介業,還一度被媒體拍到大熱天在馬路上發傳單,他坦承錯誤,也繳了緩起訴處分金。
檢察官陳弘杰偵辦本案,認為被告罪責不重,決定網開一面處分他們緩起訴,減省訟源。由於緩起訴偵處必須開庭,為了結案,檢察官獨力安排千場次以上的偵查庭,在庭中曉諭被告,灌輸法律觀念。
台北地檢署8年前偵查原住民水泥、水電工假證照案,承辦檢察官偵處5千名被告,創下司法史上被告人數最多紀錄,本次不動產經紀營業員案的被告人數則是歷來第二高。
依不動產經紀管理條例規定,欲擔任房仲業者,需在主管機關認可的機構、團體參加30小時的教育訓練,始核發訓練證明;4年效期過後,應另檢附20小時的訓練合格證明,再重新登錄、執業。
馮光榮等1101人於98年10月到99年4月未到「台北不動產研究發展協會」受訓,即在協會幹事高展程 (已判刑確定)、謝麗香 (獲緩起訴)的協助下,未到班上課,僅繳交訓練費、身分證影本,即由高製作假證明文件,持向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辦理登錄,於全國房仲連鎖店買賣房屋。
台北地檢署99年承辦高展程偽造文書案,發現涉案的不動產經紀人多數未依規定受訓,開庭後,要求檢舉人向內政部提出檢舉,內政部彙整出1378人移送法辦,偵查中有1343 人到案,35人未到遭通緝。
檢察官偵結時,有1101人同意接受緩起訴,有234人因罪嫌不足獲不起訴處分,7人移轉管轄。獲緩起訴的1101人,檢方諭令各繳交2.5萬元緩起訴處分金,國庫入帳2752萬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