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張曼蘋/綜合報導
有鑒於這幾年出租套房隔間多次釀惡火,新北市政府日前發文公告,明年元旦一月一日起建築物裝修隔間套房,除了需要按照規定申請室內裝修,還需要取得裝修樓層「直下層」住戶許可,房東若被抓到違法裝修,將會依違反建築法第91條規定罰新台幣6萬元到30萬元罰鍰。
新北市工務局建照科長蘇志民表示,今年目前為止已收過942件投訴,本月17日早已發文給「新北市建築公會」,而工會也都持贊成的態度,當然對房東而言會多一道程序,但要將心比心,住戶與直下層中間的樓板是要共同來維護,「我的地板,是別人的天花板」,不僅裝修時的噪音,會造成他人的不便,甚至隔間做出租套房後,進出的人士也會變得複雜。
新北市從104年至今拆了1900多件頂樓加蓋或鐵皮屋加蓋等違建。(示意圖/ 記者杜建重攝)
蘇志民指出,先前曾發生過類似套房悲劇,更應該要以大眾能有良好居住空間為優先,要看大方向,因此從104年至今也拆了1900多件頂樓加蓋或鐵皮屋加蓋等違建,避免北漂或是學生住到有危險性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