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蔡晉宇/台北報導
監察委員賴振昌昨表示,台電公司公布去年累計虧損達到2675億元,今年預算編列再虧損2785億元,合計2年將虧損達5460億元。由於電費涉及民生物價,台電面對國際燃料上漲發生之鉅額虧損,以編列預算增資、補貼等方式彌補,社會大眾質疑政府在補貼用電大戶、電價不符合使用者付費原則,已申請自動調查。
賴振昌指出,電價每年由電價審議委員會依電價公式召開檢討會議決定是否調整電價,能及時反映成本之漲跌,亦使社會與企業有較充裕的時間因應調整,但惟政府多年來,慣於讓國營事業吸收進口物價上漲,導致相關單位對市場反應遲緩,而使資源錯置影響效率,究竟台電在能源採購上有無避險措施?其2021年至2022年度之財務結構及電價決策,是否符合成本效益?開源節流具體措施為何?我國面對巨大財務風險,相關能源應變政策為何?其相應財務改善措施又為何?實有深入瞭解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