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中英、沈婉玉/台北報導
財政部次長蘇建榮昨天表示,課房屋稅沒有違法違憲問題,包括自用住宅或非自用住宅房屋稅,都不太可能免稅。面對質疑,蘇建榮說,可朝房與地「成本合一」課稅模式檢討,但須與內政部討論。
蘇建榮表示可朝房地合一稅檢討。(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蘇建榮表示,房屋稅是財產稅、也是地方稅,是地方政府稅收重要來源,不管是自用或非自用住宅,都不太可能免繳房屋稅。他認同行政院前院長陳冲所說的,應保障人民財產權,但人民擁有財產,跟課稅納稅義務,應是兩回事。
台北市財政局長陳志銘則表示,房屋稅條例是特別法,地方政府依此徵稅有正當性;他也建議中央可改為「房地合一制的不動產稅條例」,再去檢討其中的稅基和稅率。
蘇建榮說,房屋稅課稅主要採受益原則,因為房屋所在地,可能因公共建設如捷運就在旁邊,讓房價增值,民眾有獲利;地方政府可拿房屋稅稅收多做建設,提供公共服務,應不可能免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