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氣 111

護航?高端疫苗逾履約期30日以上 審計部查核衛福部才罰高端

#高端疫苗 #地方 #政策 #新冠肺炎 #疫苗接種 #EUA
聯合報記者王寓中/綜合報導
 
蔡政府採購國產疫苗護航高端事證再添一樁。根據審計部送立法院的查核報告,截至今年1月15日止,高端公司提交部分疫苗已逾履約期限30日以上,但衛福部疾管署未核實計罰該部分價款之2%違約金,與契約規定明顯不符。
 
衛福部直至審計部查核要求說明時,才回復已依契約規定,就逾期30日以上仍未能履約部分,扣罰高端違約金1826萬餘元。
 
高端疫苗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高端疫苗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審計部查報告指出,疾管署辦理國產疫苗採購案,110年5月28日依政府採購法第105條第1項第2款及特別採購招標決標處理辦法第2條等規定,與高端公司完成議約。截至111年1月15日止,疾管署已辦理12次驗收,其中第7次、第8次、第11次及第12次等驗收紀錄載列,第2批第5次及第6次、第3批第2次及第5批第3次,廠商交貨數量分別為8萬6480劑、1萬2922劑、42萬8940劑及35萬9200劑,逾期天數分別為43日、52日、70 日及60日,均有逾30日以上情事。
 
查核報告載明,惟疾管署僅分別計罰高端每日逾期違約金,未就逾期30日以上仍未能履約部分,計罰該部分價款之2%違約金,核與契約規定未合。
 
另外,查核報告指出,疾管署與聯亞公司簽訂COVID-19疫苗採購契約,並已依契約規定給付第一、二期價款,惟該公司未依約取得專案製造核可。
 
報告指出,衛福部為辦理國內COVID-19疫苗(含高端、聯亞 公司各500萬劑),於110年5月25日簽經行政院核可,倘疫苗未開發成功,但「廠商證明其已盡商業上最大努力而仍無法履約」者,基於扶植國內廠商提升疫苗研發及生產能力之政策,參酌國際上慣例,同意不對廠商追償已支付之第一、二期款契約價金。
 
報告指出,聯亞公司依契約規定缴交疫苗生產規劃計畫書,及備妥疫苗生產所需原料、物料、耗材及相關準備工作之證明文件等,疾管署於110年6月9日撥付第一期及第二期款合計7億5000萬元。嗣因聯亞公司未能依約於110年8月15日前取得專案製造核可,疾管署依契約規定,於111年1月19日函該公司將終止採購契約,並請該公司依契約規定,提交已盡商業上最大努力而仍無法履約之相關證明文件。
 
但全案經廠商提交相關證明文件,迄至審計部調查日(111年4月12日)止,疾管署竟尚在審查中。
 
審計部指出,本採購撥付第一期及第二期款高達7億5000萬元,但聯亞公司卻未能依約於110年8月15日前取得專案製造核可,是否已盡最大努力,尚待查明,衛福部允宜督促疾管署妥適審查聯亞公司所提交已盡最大努力之相關文件。
 
衛福部針對聯亞案回復,已成立審查委員會,設置委員7人,邀集相關領域專家,包含外聘委員5人及內派委員2人,將審查聯亞公司提交其已盡商業上最大努力而無法履約之相關證明文件,俾據以評估是否追償已支付之契約價金及返還履約保證金等。

熱銷建案&網友看屋心得



好房網不只有新聞,還能找優質宅

好房網News粉絲團

成為好房網Line好友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頭版 總覽 圖輯 名家 專題 土壤液化 好房網TV 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