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謝進盛/台南即時報導
台南市政府勞工局表示,轄區事業單位足額提撥退休金比率去年已達99.2%,期望所剩的0.8%業者也能依法提撥,實現全市100%提撥目標。
勞工局表示,為保障勞工舊制退休金權益,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規定,雇主應於每年年度終了前,審視其於台灣銀行所設立勞工退休金專戶,估算該專戶餘額,如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成就退休條件勞工退休金數額者,雇主應於次年度3月底前一次提撥其差額,並送事業單位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審議,以保障舊制勞工退休金權益。
台南市政府勞工局長王鑫基表示,雇主應將勞工視為是公司的資產而非只是人力,雇主應善待員工,在今年3月底前提撥足額舊制勞工退休準備金,記者謝進盛/攝影
勞工局說,本轄區事業單位於108年度總計提撥40億2618萬7826元,轄內足額提撥退休金比率於108年已達99.2%。為強化事業單位法令認知,將於本月26日及3月11日分別在新營民治、永華市政中心舉辦理2場109年度勞工退休準備金制度說明會(現場報名即可),時間都是下午2時。
勞工局長王鑫基表示,雇主應將勞工視為是公司的資產而非只是人力,雇主應善待員工,並應於109年3月底前提撥足額舊制勞工退休準備金,保障勞工退休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