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徐榆涵/綜合報導
根據世界銀行的最新報告,全球僅有六個國家賦予兩性完全平等的法律權利,分別是比利時、丹麥、法國、盧森堡、瑞典和拉脫維亞。
日前發布的「2019年女性、企業和法律」報告,衡量187個國家近10年的性別歧視程度。該報告探討女性的經濟決策如何受到法律影響,指標涵蓋主題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繼承法、工作保障和養老金政策,以及有關婚姻、流動、薪酬和人身安全等法規。
根據世界銀行的最新報告,全球僅有六個國家賦予兩性完全平等權利。路透
研究發現,全球只有六個國家在評比中獲得滿分100分,分別為比利時、丹麥、法國、盧森堡、瑞典和拉脫維亞,意味男女兩性在這些國家擁有平等的法律權利。報告指出,這些國家10年前都未曾獲得最高分,表示他們在此期間進行重大改革。
報告提到,全球平均得分從70分上升到75分。獲得90分以上的39個國家中,有26個為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高收入國家,其餘13個國家來自歐洲、中亞、亞太、拉丁美洲等地區,台灣也名列其中。
南亞地區平均得分進步最多,從10年前的50分上升到58.26分。非洲撒哈拉以南地區從64.04增加到69.63分,近一半的變化與工作及婚姻制度的改善有關。中東和北非國家的進展則最些微,平均增加2.86分,升至47.37分。
該報告由世界銀行臨時董事長喬治維亞(Kristalina Georgieva)發起。她表示,「性別平等是經濟成長的重要成分,婦女佔世界人口的一半, 在創造一個更繁榮的世界方面,我們扮演重要角色,但如果法律阻擋我們,我們就無法成功發揮」。
該告發現,婦女權利倡導組織在推動改革方面發揮關鍵作用。
儘管報告指出整體上取得重大進展,但仍有許多待辦事項,以平衡競爭環境。實施法律改革,不見得能導致實際變化,評比得100分也不代表100%平等,薪酬不平等是一個主要絆腳石,瑞典女性比同齡男性少賺5%,英國女性則比男性少賺8%。
喬治維亞說,這代表錯失良機。若男女的收入一樣多,全球經濟可以增加約120兆英鎊,「很明顯的,為女性提供空間,能帶來更富裕的社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