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惠仁/台南報導
台南市政府聲請查扣維冠金龍大樓建商、建築師共30多筆房地,價值約6000萬元,但扣掉抵押,僅剩約3000萬元。受災戶能求償的金額有限,除了捐款外,須靠國賠,卻也等於是由全民為建商還債。
維冠金龍倒塌案釀成115人死亡,及許多住戶重傷,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規定,故意或過失侵害他人生命、身體,死者遺屬、受重傷者可聲請犯罪被害補償金。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陳建弘表示,補償金已啟動,並陸續告知受害住戶或遺屬。
法扶台南分會執行秘書卓平仲表示,已陸續將死者、重傷者資料送犯保台南分會,視檢方偵辦情形,只要犯保單位認為時機適合,就可展開聲請作業。
台南市政府法治處長蕭博仁表示,雖然已聲請假扣押30多筆房地等不動產獲准,經初步計算,約值6000萬元。但因部分有設定抵押,扣掉其他債權人所能分配金額,約僅剩3000萬元,遠低於住戶的損失。
卓平仲表示,維冠大樓倒塌案,檢方也在查建管人員是否疏於履勘及發照過程有疏失,若有查獲,住戶可聲請國賠,法扶也會為受災住戶打官司。
以目前所查扣的房產價值有限,加上有設定抵押的關係,除了慰助金、各界的捐款、社會救助能彌補損失外,就是國賠,卻等於是全民為建商還債務。
台南地檢署偵辦維冠大樓偷工減料案,昨續傳維冠建設、營造商過去的員工,但訊後都一一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