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記者邱琮皓、蘇秀慧/台北報導
針對食物外送員保障,行政院日前召開跨部會議,決定以外送員安全為第一優先考量,三管齊下,透過修正行政命令保障外送員,相關指引年底完成;鼓勵業者為外送員投保團體傷害險;規劃修正《職業安全衛生法》,保障風險高的工作者。而台北市開第一槍訂定「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桃園市、台中市也有意跟進。
此外,金管會本周委請產險公會,找外送平台業者,討論外送員投保團體傷害險問題,由業主投保的險種,將依照工作時間,分作全職外送員與兼職外送員兩大類,至於保費的費率等細項,仍待討論。
針對食物外送員保障,行政院日前召開跨部會議,決定以外送員安全為第一優先考量,三管齊下,透過修正行政命令保障外送員,相關指引年底完成。圖/中時報系資料照
行政院秘書長李孟諺,日前召集勞動部、國發會、金管會和經濟部等部會研商,以外送員的安全為第一優先考量下,作成四點結論,一是規範合理分配派單,避免逾時急催、行動間要看APP接單,及發生不合理搶單;二是修訂「食物外送作業安全指引」、「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等,加強外送員的勞動安全保障。
三是由金管會協助,鼓勵、勸導業者為外送員投保團體傷害險;四由勞動部評估,是否針對新經濟工作型態立法。針對新經濟工作型態立法,北市政府率先開全國第一槍訂出「台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也呼籲中央盡快跟進,制訂相關法令規範。
勞動部政次林明裕表示,《職安法》適用所有工作者,不僅限於適用勞基法勞工,他了解零工經濟、新經濟型態勞動樣態很多種,例如網站內容外包寫手,家事清潔網的清潔員等,因此修法的目標,是針對風險高工作者,明確訂出保障。
勞動部職安署10月2日發布「食物外送作業安全指引」,11月8日已完成最新一版修正草案,將商業保險、及與外送業者的共識入法,加強外送員安全保障。
職安署長鄒子廉強調,相關指引加入強制保險規定,職業設施安全規則內新增「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指引」,業者未來如果違反指引,就可依違反職安法第6條開罰,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預計年底前就會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