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李定宇/新北報導
為解決農地工廠問題,2020年「工廠管理輔導法」完成修正,讓2016年5月前設置的既存農地工廠納管輔導合法,2年的申請時間即將於下月19日到期,但新北市仍有2368家未申請納管。新北市經發局表示,業者於輔導期間申請可免受都市計畫及建築法處罰,籲業者把握最後倒數期限。
依照2020年上路的工廠管理輔導法新制,給予符合屬低汙染事業、非位於經濟部或新北市公告不宜設立工廠區域等條件地的業者,有2年的緩衝期申請納管,並在20年的輔導改善期內完成土地、建物合法。
經發局長何怡明表示,截至2月8日未登記工廠申請納管家數為1906家,其中1001家已核准通過,520家取得特定工廠登記。
經發局目前掌握符合納管資格但尚未申請家數為2368家,分布在於五股、樹林、泰山、板橋、土城等區。為便利業者於期限內提出納管申請,經發局將於2月21日至2月25日,分別於淡水、五股、蘆洲、樹林、汐止等5個區公所設置行動服務櫃台,提供未登記工廠申請納管諮詢服務、協助業者填寫申請書件以及收件。
經發局表示,依工輔法修正條文,符合2016年5月19日前既有未登記工廠且屬低汙染事業、非位於經濟部或新北市公告不宜設立工廠區域的業者,應於2022年3月19日前申請納管,提出申請者於輔導期間可免受相關都市計畫及建築法令處罰,呼籲業者把握最後倒數期限前完成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