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洪子凱/台北報導
經濟部確定4月調漲電價,衝擊各行各業。社宅住戶用電沒有補貼,生活支出也會受到波及,希望中央若能補貼水電費「不無小補」。北市都發局回應,社宅房租已屬補貼後價格,電費也是台電原始計價,此波電費調整為全國性,補助需從整體政策通盤討論。
一家3口住在東明社宅的上班族住戶表示,一家生活費加上水、電、房租等一個月大約5、6萬元,電費部分目前冬天用電量較少,一個月可能不到500元,但夏天吹冷氣會貴一點,當然地方政府若願意補貼絕對是「不無小補」。
該住戶表示,雖然租金補貼屬於中央預算直接補助,但過去疫情,地方政府也有給予適時租金減免、延後付租金等,接下來電費要調漲,若能夠在電費上給予部分補助,對民眾來說也能減輕點負擔;由於社宅是用抽的,只能住6年,未來還是要租房,建議不管是住社宅、在外租房適用租金補貼、包租代管等,若要補助都應一起研議。
經濟部統計,每月用電700度以下者約1250萬戶、占93%,調漲3至5%後,每月增額不到20元;每月用電1500度以下者約76萬戶、占84%,調漲後1天電費增加不到5元。
都發局住宅企劃科長張家純表示,社宅租金是透過分級補貼,依住戶所得收入給予3000元到1.1萬元的減免,現有租金已考量住戶負擔能力,也不含水、電費用。
張家純說,過去疫情時租金確實有減免過,但當時是整體大環境經濟狀況不好,甚至有民眾出現就業困難,經過市府討論後,針對市有不動產減租。這波電費調漲為全民議題,與疫情不同,北市府下的市有不動產多樣化,不僅有社宅,是否補助電費應從整體政策通盤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