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記者葉卉軒╱台北報導
針對政委張景森上周在鹿港宣布的農地違建工廠就地合法一事,經濟部工業局副局長游振偉表示,申請條件必須先符合低污染、沒有公安和消防疑慮,且有合法繳稅等三前提,才能輔導其就地合法。
但,游振偉強調,既不是無條件申請,且申請也不是每個都通過,通過者有的可現地留下,有的則將輔導遷到工業區,每個個案狀況都不同。
農地違建工廠就地合法,經濟部回應,符合三前提才能申請(好房資料中心)
游振偉指出,有條件的輔導合法,有助於讓國土和工廠的生產行為,都導入一個大家都不影響的常軌。
不過,游振偉也表示,此次從彰化縣開始試辦的農地違建工廠就地合法,也不是每個申請的工廠都會現地留下,必須考量所在地情況,也可能採取輔導遷到工業區的方案,且若是現地留下,也需補足公設,例如:與農地有一定距離和防護設備的隔離、確保生產廢水不可以排到農地,以及做好道路連接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