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秀慧/專題報導
不少人為了節稅,會以現金購買不動產贈與子女,以降低的課稅價值,不過,會計師提醒,房地合一稅新制上路後,下一代繳交的所得稅可能「加倍奉還」。
以現金購買不動產贈與子女,下一代繳交的所得稅可能「加倍奉還」(圖/好房資料中心)
會計師表示,由於贈與不動產是以土地公告現值、房屋評定現值計算贈與總額,遠較市價低,因此不少人會以現金購買不動產,贈與子女節稅。
實際上過去贈與標的也以不動產為大宗,據了解,贈與土地和房屋約占所有贈與案件數的八成左右。
不過,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洪連盛提醒,去年房地合一稅新制上路後,下一代出售「受贈的不動產」,可能會被課較高的所得稅,且持有期間愈短,被課的所得稅愈高,可能「加倍奉還」。
舉例來說,甲君贈與兒子乙君現金3億元,贈與稅為5,625萬元(2,500萬x10%+2,500萬x15%+2億5,000萬x20%)。
如果甲君改以不動產贈與,購買市價3億元的帝寶豪宅送給兒子乙君,帝寶豪宅的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為1億元,則贈與稅為1,625萬元(2,500萬x10%+2,500萬x15%+5,000萬x20%),不動產確實可以節稅。
不過,如果兒子在三年以後出售、適用房地合一稅新制稅率20%,則房地合一所得稅為4,000萬元{ (3億-1億)x20%},如果持有時間愈短,稅率就愈高,所得稅就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