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師慧君/綜合報導
舊金山房價高漲,藍領階級快要租不起房,甚至還會因為房東漲租,而被「掃地出門」!現在當地租客不用再怕了,為解決日益嚴重的「迫遷」問題,舊金山市議會近日通過「租客保護2.0」法案,限縮房東要求租客搬遷的權力,還訂下「合租人數增加,房東也不得任意迫遷」的條款,換句話說,租客就算當起二房東,屋主可能也拿他沒轍。
舊金山民眾抗議租金高漲與迫遷問題。(截取自《舊金山觀察家報》San Francisco Examiner)
![舊金山民眾抗議租金高漲與迫遷問題。(截取自《舊金山觀察家報》San Francisco Examiner)](https://p1-news.hfcdn.com/p1-news/MTA2ODU3OW5ld3M,/dd056207f951816d.jpg/qs/w=600&h=600&r=16888)
居住正義全球發燒,不只台灣有巢運,美國也有租屋者發起的「反迫遷」運動,尤其以舊金山最為劇烈。根據國外媒體報導,近年來舊金山迫遷事件頻傳,甚至有租客因為在窗外曬衣服,或將嬰兒手推車放在走廊,就被房東強迫搬離。
受到社運團體的壓力,當地市議會今年九月底通過「租客保護2.0」法案,明文規定房東不可因為輕微過失就逼迫房客搬走,同時要給予房客足夠的改善時間。另外,該法案也規定房東強制迫遷後,不得調漲租金,以防止有房東為了增加租金收入,藉故讓舊房客搬離。
引發最多爭議的,則是該法案關於增加合租人數的規定,該項條款放寬房客找人合租的限制,只要符合消防法規、不影響居住安全,房東必須同意房客增加室友。支持者表示,舊金山房租太高,讓房客自行增加室友,分攤房租,能有效解決付不起租金的問題。但當地房東反彈聲浪也相當大,認為該法案是默許「租霸」行為的惡法,甚至表示寧可將房子收回,也不想再出租。
關於房客自行分租,台灣又是如何規範?包租公律師蔡志雄在《好房網雜誌》中表示,依據《民法》規定,未經房東允許,房客不得任意將房屋分租或轉租給其他人,否則房東可以主張房客違約,要求終止租約,甚至還能向房客求償,因此,在台灣當二房東還是得小心,以免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