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程平/台北報導
法務部支持立委提案修正外役監條例,根據法務部民國101年統計,各監所合計收容人數共6萬6106人,比核定容額的5萬4593人,超出1萬1000多人,高雄第二監獄的超收率55.2%最嚴重,等於每3名收容人,只能使用1.4坪空間。
法務部支持立委提案修正外役監條例,改善監獄超收受刑人。圖為台中看守所。(截取自維基百科)

依照法務部針對國內各矯正機關收容情形的分析,收容總人數從民國97年6萬3203人,成長到民國101年6萬6106人,每年平均超收約1萬人,民國101年的超收率更高達21.1%。
21所監獄平均超收率高達27.8%,只有台東、綠島及金門監獄沒有超收。超收最嚴重的是高雄第二監獄,超收率高達55.2%,每名收容人可分到的使用面積僅0.31坪,連法務部規定標準0.7坪的一半都不到。超收率次高的為桃園監獄51.6%,再其次為台北監獄的47.6%,都等於是3名收容人,只能使用2人標準空間。
看守所方面,12間看守所中,台北女子及花蓮看守所超收率低於20%,超收最為嚴重的為台中看守所的48.3%,台北看守所的47.4居第二,新竹及南投看守所也緊追在後,分別超收44.9%。
為了改善監所超收問題,法務部支持修法,降低受刑人服外役監遴選刑期限制,及增加外役監縮刑日數外,也積極推動改善監所十年計畫,利用各矯正機關的空地、空間,增建、擴建或改建舍房,以提高收容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