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黃宣翰/台南報導
年終餐敘聚會多,仍有不少民眾心存僥倖,酒後騎機車或開車,台南市警方27日統計,從本月24日至26日加強取締酒後駕車3天,全台南市共取締58件58人酒駕,中有50件50人酒測值超過每公升0.25毫克,涉及公共危險罪嫌,警詢後移送南檢法辦。
因應聖誕節、元旦連續假期,年終聚會活動增加,且鑑於民眾過節歡聚常飲酒助興,恐衍生酒後駕車情事,台南市政府警察局自24日起至明年1月2日止,不分平日、假日、白天、深夜及凌晨,連續10天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大執法」專案勤務,強化取締執法強度及密度,杜絕酒駕憾事。
交通警察大隊代理大隊長陳宇桓說,3天來警方在台南市共攔檢取締58件58人酒駕,都是單純酒駕未肇事,未來7天仍將加強取締酒駕,請民眾不要心存僥倖,飲酒後應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計程車、指定代駕或請親友接送,絕對不可以駕駛交通工具,讓安全成為回家唯一的路。
交通警察大隊統計,台南市今年1月至11月易發生酒後駕車違規路段,前10名為永大路、中華路、中山南路、民族路、安中路、西門路、金華路、民生路、海安路、大灣路等路段。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